10月20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正式发布关于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聚氯乙烯(PVC)、聚丙烯(PP)月均价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将于10月28日(周二)晚21:00起挂牌交易。
作为境内商品期货市场首批针对均价贸易场景设计的期货品种,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的上市不仅填补了境内均价风险管理工具的空白,更以创新的现金交割机制,便利化工产业开展长周期贸易,标志着我国化工衍生品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迈上新台阶。
根据上市通知及前期已发布的业务细则,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5吨/手、报价单位为元(人民币)/吨、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合约月份为1-12月,与对应实物交割期货合约完全一致,便于市场参与者理解。交易代码分别为“L合约月份F”、“V合约月份F”、“PP合约月份F”,例如PP2602F即代表合约月份为2026年2月的聚丙烯月均价期货合约。
为进一步聚焦流动性,月均价期货上市首日将挂牌2602、2603、2604三个月份的合约,挂牌基准价为对应实物交割期货合约在10月28日的结算价(如L2602F合约的挂牌基准价为L2602合约在10月28日的结算价)。随后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闭市后,基于月均价期货已上市最远月份的合约,滚动增挂新合约(例如10月31日闭市后将增挂L2605F、V2605F、PP2605F合约),最终实现对6个近月合约的全覆盖。
交割方式方面,月均价期货突破性采用“现金交割”方式,由交易所根据交割结算价直接划付持仓双方盈亏,与实物交割期货形成合力,为产业客户提供更多元的解决方案。
合约到期方面,月均价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与最后交割日设定为同一日,即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如L2602F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1月30日。
风控体系方面,月均价期货延续市场成熟框架并优化细节: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对应实物交割期货合约保持一致并同步调整。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为1元/手,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为0.5元/手。持仓限额相较于对应实物交割期货合约更为严格。具体来说,自合约上市至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第14个交易日,若合约单边持仓量≤20万手,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仓限额为4000手,若单边持仓量>20万手,则限额为单边持仓量的2%;自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第15个交易日起,持仓限额降至1000手,通过精细化管控防范市场风险,保障品种平稳运行。
结算价定价机制方面,大商所创新采用“分阶段计算”模式,既保障价格公允性,又从源头防范市场操纵风险。具体来看,在合约月份前一个月之前的所有交易日,月均价期货的当日结算价直接锚定对应实物交割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进入到期月份,即合约月份前一个月后,结算价计算转为“均值模式”,当日结算价按照对应实物交割期货合约在该月已发生交易日的结算价实际值,与剩余交易日的结算价预估值(即最新交易日的结算价)得出算术平均值,更精准反映“月均”定价逻辑。以L2605F合约为例,若2026年4月(合约月份前一个月)前3个交易日的L2605合约结算价分别为8293元/吨、8279元/吨、8254元/吨,当月剩余18个交易日均按8254元/吨(最新结算价)预估,则4月第3个交易日的L2605F结算价为(8293+8279+8254+8254×18)/21=8257元/吨。交割结算价则取对应实物交割期货合约在合约月份前一个月所有交易日结算价的算术平均值,与现货市场均价定价模式精准匹配,实现套保需求与工具设计的顺畅衔接。
交易指令方面,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将支持三种套利交易指令,包括同品种跨期套利(即同一月均价期货的不同月份合约间,如SP L2602F&L2603F),跨品种套利(即不同月均价期货的同一合约月份间,如SPC L2602F&V2602F),以及即将同步推出的不同交割方式套利(即实物交割期货合约和对应月均价期货合约间,如SP L2602&L2602F)。
通知还明确了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的申报费、组合保证金、持仓信息公布、交易限额等事项,并提示各有关单位做好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此外,根据大商所同日发布的公告,自10月28日夜盘交易时起,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合约将被纳入合格境外投资者可交易品种范围。
据悉,自7月25日证监会宣布同意品种注册以来,大商所围绕“高标准上市、高效率服务”目标,高效推进上市前全链条准备工作,包括通过“线上+线下”、“集体宣讲+一对一培育”积极开展多区域、多场次的市场培育活动,以及通过开展仿真交易与多轮全市场测试,确保技术系统平稳运行。
浙江杭实善成实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月均价期货的上市将进一步丰富企业开展现货贸易的定价策略。月均价期货不仅为现货市场提供了公允的均价信号,也能够方便企业制定更多元的策略以规避风险。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产能持续释放的影响下,塑料行业企业都在积极探索出口通道,此时上市月均价期货为企业提供了很好的定价参考,对于提升我国塑料行业在国际市场的价格影响力,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大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的上市,是期货市场紧扣产业需求、创新服务模式的重要举措,将与现有实物交割期货形成“互补共进”的格局,二者将共同构建更完善的化工衍生品生态,进一步增强我国化工品价格国际影响力。大商所正积极有序推进月均价期货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其顺利上市、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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