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存在以下5项违法行为类型,被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3346.05元,罚款180万元。
1.违反预付卡管理规定;
2.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
3.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4.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5.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毕某杰(时任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对该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4万元。
1.违反预付卡管理规定;
2.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
3.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4.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5.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
山东省分行
对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
山东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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